【政策梳理速递】企业迈向净零——港交所《企业净零排放实用指引》速读

前言


随着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关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规划以及净零排放的承诺,企业亦公开制定净零排放目标和路径以展示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港交所于本月刊发了《企业净零排放实用指引》,以帮助企业制定适合的净零排放路径。小编梳理了指引内容,让各位读者对指引的重点一目了然。


企业制定适合的净零排放路径的步骤


01: 为未来规划创建基准线

企业需要首先了解企业目前的碳排放量,预估建立碳排放基准线所需的资源及技能,并参考以下步骤,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 界定组织边界:企业需要从股权比例法或控制权法(包括财务控制权或营运控制权)这两种合并方法中选择其一,以汇报温室气体排放。
  • 界定运营边界:企业需要决定企业相关活动且可纳入温室气体核算范围的排放种类,以评估范围1、2及3排放。

图一: 企业的温室气体足迹


  • 选择基准年:一般情况下,企业应选择在所需范围内已有可供验证的排放数据的最近一年,且所选定的基准年应反映企业的典型排放情况,以更有意义及一致地随着时间转移来追踪温室气体排放。
  • 识别排放源:企业识别所设定的组织和运营边界内,有哪些活动产生温室气体排放,并归类为范围1、2及3这三个类别。针对范围3,企业可先根据业务支出开展筛查流程,确认最重要的范围3排放源,以进一步收集温室气体数据。
  • 决定量化方法:将“活动数据”乘以相应的“排放因子”,以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 收集活动数据及排放因子:所有活动数据均应存档及可供追溯,并向相关人员安排数据收集培训,增加数据诚信度;排放因子可以根据下述层次获取:1.当地或区域;2.国家刊物;及3.国际及全球数据库。
  • 建立温室气体排放基准线:利用活动数据及排放因子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公式,计算基准线,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02: 依照国家和国际目标设定企业目标

企业在决定长期承诺时,须按照国际、国家及城市这三个不同层面的目标及政策作出承诺,例如《巴黎协定》、国家3060双碳目标、香港2050碳中和目标等。而企业在设定短期目标时,可根据以下原则设下目标:

  • SMART目标:考虑具体(Specific)、可计量性(Measurable)、可行性(Attainable)、相关性(Relevant)、时限(Time bound)这5个方面;属于由下而上的目标,在分析价值链的温室气体减排潜力和识别所有实际行动后才作此选择。
  • 科学基础减碳目标(SBT):根据符合《巴黎协定》的目标(将全球升温幅度控制在工业化前1.5°C的脱碳水平)的方法设定的任何目标;属于由上而下的方法,决定目标的进取水平时,独立于企业的温室气体减排潜力和行动计划。


图二: 设定目标的方法及减排措施


03: 识别减排潜力及填补差距的措施

设定目标时必须同时制定可以防止、减少或排除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相应减排措施及达成目标的行动,减排措施分为以下类别:

  • 第一类:企业需要识别其准备采取的所有实际行动,以减少范围1及2的运营排放,以及从价值链中选定的范围3排放量。识别的流程包括热点分析、同侪及行业趋势评议、内部及外部持份者沟通,以及实施计划排序。
  • 第二类:除第一类措施外,企业可能需要采取更多行动以实现目标,包括在日常运营的减排机会以外,寻找策略性选项,例如在运营、价值链、技术、业务模式及投资方面探讨填补差距的业务模式。
  • 政策条件:除了第一类及第二类措施的直接行动外,政府或行业机构所采取或并无采取的若干政策,也可能对企业日后的排放组合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为了减少自身的碳足迹,企业可以采取的行动之一是在所营运的国家及城市,提倡更洁净的发电形式,并要求行业机构采纳更严格的脱碳标准。


04: 中和及超越价值链的减缓措施

企业应考虑如何在达至净零排放过渡期间处理未能减少的排放,以及净零排放之路上的剩余排放量,除了减排策略以外,还可以采取“中和”,意思是从大气中移除二氧化碳,并长时间将其封存,而在其价值链以内及以外所采取的措施;以及“超越价值链减缓”(超链减缓),意思是企业在过渡至净零排放期间,在价值链以外所采取的减少、避免或移除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这两个策略。


采取中和或超链减缓策略时,最常见的行动是购买碳信用额作抵消之用。碳信用额是政府或独立认证机构所认证的可转让工具,当企业购买碳信用额时,它可用于抵消企业在营运或价值链中的排放。企业买家可以主要通过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取得碳信用额:1)直接向项目发展机构购买2)通过第三方间接购买,例如碳经纪、零售商或开放平台。企业亦可采取直接行动,资助或投资碳避免、碳减排或碳移除项目。


05: 选择净零排放策略

最佳的净零排放路径并无一致通用的公式,但企业可采用以下策略采取行动:深绿策略:科学基础减碳目标+中和

例如识别碳移除信用额的可用性及开始试行购买;或识别碳移除项目,并通过借债或投资方式为项目提供资金。接近净零排放目标年份时,企业应采取中和措施来完全平衡其剩余排放量的影响。浅绿策略:SMART目标+超链减缓

设定短期SMART目标,典型时限是5年之内,采取超链减缓措施,当接近净零排放目标年份时,企业便应以中和措施取代超链减缓措施。正绿策略:科学基础减碳目标+中和+超链减缓

设置科学基础减碳目标并采取减排措施,使用超链减缓措施来完全平衡任何尚未减少的排放的影响,以及当接近净零排放目标年份时,利用碳移除信用额来中和所有剩余排放量。


结语

各地政府纷纷加大气候行动力度,为应对不断变化的形势,企业需要尽早了解自身的碳排放水平,从而避免因未能适应国际、国家及地方气候变化承诺及政策而未及时制定并落实气候行动的风险。如需了解更多,欢迎与我们联系!


宋菁

中国节能皓信副总经理

香港绿色金融协会ESG披露及整合工作组联席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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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节能皓信: 市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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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

1. 《企业净零排放实用指引》

https://www.hkex.com.hk/-/media/HKEX_Common/Market/Stage/Resources-Library/Guidance-Materials/HKEX-Net-Zero-Guide_C.pdf

2. 香港交易所推出净零排放指引及全新ESG 数据展示栏目 

https://sc.hkex.com.hk/TuniS/www.hkex.com.hk/news/news-release/2021/211202news?sc_lang=z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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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