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新纪元:上市企业如何看待和融入ESG治理



前言


香港金融发展局于2018年11月建议香港联交所规定上市企业在 ESG 报告内列出其 ESG 管治架构,藉此加强董事会在监察评估及管理重大环境及社会议题上的作用;香港联交所于2019年5月发布的咨询文件《检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 建议修订」)中表示该检讨中最重要的改动为要求发行人设立ESG管治及披露相关资料。为了强调ESG管治架构的重要性、加强董事会的领导角色以及提升董事会的ESG管治中的问责机制,香港联交所建议推出强制披露规定,以改善发行人的ESG表现及汇报。


2019年9月23日,中国节能皓信与香港绿色金融协会在论坛“拓展大湾区绿色金融新机遇”上共同发布了研究报告《ESG新纪元:中国市场之企业视角与实践》,剖析现时香港上市企业目前对ESG事宜的看法、面对的挑战和未来规划,旨在通过该研究报告协助监管机构、投资者和企业之间就ESG事宜达成共识,建立沟通基础,从而更好地向市场和监管机构反映企业在ESG问题上的需求,并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促进ESG政策的改善。


此前我们发布了"上市企业对ESG的投入与看法"和"上市企业对气候变化的看法",旨在增加各界对企业如何看待ESG和气候变化这一议题的看法。本期文章为【ESG新纪元】系列文章的最后一章,从企业的视角至实践,重点展示目前企业ESG治理的面貌。


企业视角


我们于2019年8月至9月期间调查及深度访谈了共50家香港上市企业。调查及访谈的对象包括企业的高级管理层及其他管理人员。


企业是否将ESG纳入企业治理考虑范围


整体而言,66%的受访企业目前已将ESG纳入企业管治考虑范围,亦有26%的受访企业选择在未来三年内将ESG纳入企业管治。仅有8%的受访企业认为其所在企业将在未来五年至十年内将ESG纳入企业管治考虑范围。


ESG纳入企业管治的时间范围

资料来源:中国节能皓信


企业面对ESG相关事宜的主要障碍


尽管超过九成的受访企业表示,其已经或将于未来三年内将ESG纳入企业管治范围,但在此过程中企业仍会面临诸多障碍。受访企业普遍认为,缺乏处理ESG相关事宜的专业知识和经验(60%)是将ESG纳入企业管治范围遇到的最大障碍。其次,ESG不能对其企业业务产生重大积极影响(54%)亦被视为主要障碍之一。受访企业认为,企业董事会或管理层未参与ESG相关事宜(18%),及企业未获得来自股东/投资者对ESG工作的支持(18%)也是将ESG纳入企业管治的主要障碍。


ESG纳入企业管治的主要障碍

资料来源:中国节能皓信


企业实践


我们选取了目前全部50家恒生指数成分企业("恒指企业")为样本,通过初步检视其ESG管治披露现状,分析与总结了企业治理实践的具体措施与发展情况。


恒指企业的ESG管治架构


我们根据恒指企业中已披露ESG管治单位的管治架构类型作出以下分类:


恒指企业已披露ESG管治单位的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节能皓信


整体情况



  • 企业最普遍的管治架构为同时由董事委员会兼任ESG职能并设立其他单位(具有ESG职能),占恒指企业的32%。
  • 企业最少采用的架构则为单独设立ESG专职董事委员会,以及设立ESG专职董事委员会且设立其他单位(具有ESG职能),均仅占恒指企业的4%。



架构职能



总体而言,72%的恒指企业已经明确披露董事将在ESG事宜上发挥作用,具体职能包括ESG议题识别、管理、目标设定、绩效汇报等。


总结


董事会参与及稳健管治是长期妥善处理ESG风险及把握相关机遇的关键。就本次调研及访谈的情况而言,大部分企业目前及未来十年内将以持续提高跟踪ESG议题的能力,设立相关管理目标,并定期检讨进度,作为ESG融入企业管治的主要方式。而通过对恒指企业披露有关董事会参与ESG事宜的资料进行审阅时发现,已有大部分的恒指企业的董事会于企业治理中加入与ESG相关的实践。


中国节能皓信为企业提供丰富的可持续发展专业咨询服务,根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需求将ESG融入管治架构及管理体系中,助力企业制定可持续发展策略及目标。作为作为香港绿色金融协会ESG披露与整合工作组联席主席,我们持续参与香港证监会和港交所的新版ESG政策闭门咨询,对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深刻理解。我们已连续两年发布研究刊物,旨在协助监管机构、投资者和企业之间就ESG事宜达成共识,建立沟通基础,从而更好地向市场和监管机构反映企业在ESG问题上的需求,并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促进ESG政策的改善。请持续关注我们的专题系列文章,获悉全方位及深入的资讯及指导。如您希望进一步查看《ESG新纪元:中国市场之企业视角与实践》中的详细内容,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该研究报告。



日期2020-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