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梳理速遞】第叁方鑒證: ESG信息披露質量或將迎來全面提升
前言
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C)在2019-2022年對各地區市值排名前列的上市公司進行研究,表明在全球范圍內,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選擇自願進行ESG信息的鑒證,以增加其ESG報告的可信度和透明度。這種趨勢的持續上升反映了市場對高質量ESG信息的需求和投資者對ESG績效的關注和期待。
為響應該趨勢,並保證國際可持續准則理事會(ISSB)最新發布的《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與《氣候相關披露准則》(IFRS S2)中信息的可鑒證性,國際審計與鑒證准則理事會(IAASB)於2023年6月28日通過制定新准則《國際可持續發展信息鑒證准則第5000號——可持續發展信息鑒證業務的一般要求》(ISSA 5000),並於2023年8月2日在全球范圍開始公開征求意見。
新的准則草案旨在作為可持續發展鑒證的全球基線,可適用於任何規模的實體編制的信息,並可與任何合適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框架下編制的信息一起使用,其范圍包括歐盟、ISSB、GRI、國際標准化組織和其他組織發布的框架。該准則於2023年12月1日截止收集反饋和見解,並預計2024年底前發布最終准則。
發展曆程
近年來,各方國際機構以及國家正積極加速制定和規范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准則。為幫助ESG生態圈內各標准主體形成良性互動,外部鑒證機構開始積極探索如何完善可持續發展信息的質量。通過ESG的第叁方外部鑒證,投資者和監管機構可以更加可靠地評估和比較不同公司的可持續發展表現。這有助於建立一個透明、可信的ESG信息披露體系,增強投資者對所投資公司的信任,促進資本市場的正常運行。
IAASB逐漸意識到日漸增長的ESG信息披露需求,以及ESG鑒證從自願走向強制的必然趨勢,於2022年7月,對ISSB建立全球通用的企業披露氣候和可持續發展信息的基准的提案表示支持,並針對其兩份可持續發展報告准則(《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氣候相關披露准則》)草案的可鑒證性發表評論。在2023年2月,IAASB和國際會計師職業道德准則理事會(IESBA)發表聯合聲明,支持ISSB在首個國際性可持續發展准則方面取得的進展,並於同年的4月提前了可持續鑒證方案的咨詢時間表。最終在2023年6月宣布新准則的通過,並開啟公眾意見征求。
ISSA 5000概況
新提出的ISSA 5000草案可適用於:
- 可持續發展及其相關各方面主題的信息;
- 根據各可持續發展報告框架、准則或其他適當標准編制的信息;
- 無論報告機制的所有可持續發展相關信息;
- 有限保證和合理保證的鑒證業務。
與現有准則的兼容性:
- 在 2024 年最終版 ISSA 5000 發布後,《國際鑒證業務准則第3000號》(ISAE 3000)修訂版仍將繼續用於鑒證業務,但不再支持曆史財務信息或可持續發展信息的審計、審查服務。
- 在 2024 年最終版 ISSA 5000 發布後,《國際鑒證業務准則第3410號》(ISAE 3410)在從業者就溫室氣體聲明提供單獨的結論時,仍然具有相關性。
影響
我們認為全球統一的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准則及相應鑒證准則的制定已逐漸明朗,ISSA 5000的發布和推廣將會:
01
提升ESG鑒證水平的可靠性。ISSA 5000 框架的制定同時涵蓋了有關可持續發展信息的合理保證和有限保證業務。就鑒證水平而言,等同於財務報表審計的合理鑒證業務及有限鑒證業務。新增的合理鑒證業務相比現有的有限鑒證業務提高了可持續發展信息數據的透明度,增強利益相關者對報告信息的信心,提高資產價值評估全面性,促進ESG整合投資發展,打擊“漂綠”問題。
02
針對不同報告機制,提供統一完善的可持續發展信息數據的審計技術和審計准則,確保可持續發展信息數據的可比性。為可持續發展信息的橫向對比帶來保障,方便投資者追蹤小公司、甚至新興市場公司。
如何應對
為了應對即將到來的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准則和國際可持續發展信息鑒證准則,各利益相關方應提前做好准備,以適應市場的需求。
01
企業層面:
對於企業來說,需要積極了解自身完整排放情況(包括范圍 2 和范圍 3),並主動識别氣候相關的實體以及轉型風險。嚴格要求自身,配合相關審計要求,積極落實ESG披露內容,進一步邁向更完善、更健全、更穩固的ESG管理和披露體系
02
咨詢以及鑒證機構:
隨著監管的加強,鑒證機構需要增強識别、監控和管理ESG和氣候風險的專業能力以助力可持續發展,推動信息披露公開透明。咨詢機構可以協助企業規劃ESG轉型路線,厘清ESG合規披露框架、緊跟最新合規要求,深層次幫助企業實現更高水平的ESG信息披露和落地相關ESG規劃,以適應未來專業鑒證服務機構的監督,促進企業的信息透明度以及高質量的可持續發展。
結語
ISSA 5000的發布即將促進全球可持續發展信息以及數據的審計方法走向統一,從而增強數據的透明性和利益相關者對報告信息的信心,打擊“漂綠”問題。相信該准則可以通過把關ESG報告的質量(如,信息是否真實准確,相關的重要性議題是否涵蓋,採用的信息披露准則是否合適,相關的信息系統是否可靠),從而督促企業在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上以更踏實、更自信的姿態前進。如需了解更多,歡迎與我們聯絡。
撰文:周進益
可持續發展部 助理顧問
宋菁
中節能皓信總經理
香港綠色金融協會大灣區綠色金融聯盟工作組聯席主席
電話:+852 3107 0711
郵箱:joysong@cece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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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
1. 了解可持續發展保證國際標准 5000;
https://www.iaasb.org/focus-areas/understanding-international-standard-sustainability-assurance-5000. IAASB
2. 擬議的可持續發展保證國際標准 5000 可持續發展保證業務的一般要求以及擬議的對其他 IAASB 標准的一致和相應修訂;
https://ifacweb.blob.core.windows.net/publicfiles/2023-08/IAASB-International-Standard-Sustainability-5000-Exposure-Draft_0.pdf.IAASB
3. 有關可持續發展保證國際標准 5000的常見問題與解答,
https://ifacweb.blob.core.windows.net/publicfiles/2023-08/IAASB-International-Standard-Sustainability-Assurance-5000-FAQ_1.pdf. IAASB
4. 現狀:可持續發展披露與鑒證,2019-2021年趨勢與分析;
https://ifacweb.blob.core.windows.net/publicfiles/2023-02/IFAC-State-of-Play-Sustainability-Assurance-Disclosures_0.pdf. IF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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